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怎么辦?
春節(jié)過后公司一直要求我們加班,但是卻從未支付過加班費, 公司這么做合法嗎?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呢?
答: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安排員工加班,又不安排員工倒休或不支付任何加班費,員工當然有權拒絕用人單位的加班要求,并且可以向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訴,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已經發(fā)生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。
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(fā)員工工資或解雇員工,則是更加錯誤和違反法律的行為,員工可以向勞動監(jiān)察機構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。提出加班費的勞動爭議申訴,一定要注意在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60日內;向勞動監(jiān)察機構舉報則必須在兩年內。